“罗切斯,你看吧,这就是我的儿子们。”

    亨利二世扶着额头,眼里的血丝证明他这两天的状态不怎么好。毕竟,夜夜笙歌换谁都扛不住,更何况一个已经五十岁的中年男人。

    信纸被递到了罗切斯手里,这名来自卢瓦尔河畔的骑士拿起信仔细阅读了一番之后,一样沉默地放下了信。

    “小亨利,杰弗里,理查德,这三个家伙没有一个让我省心的。”亨利二世的语气里既有愤怒,也有失望。

    “我知道一直有人说约翰成不了大事,罗切斯,我都知道。但他现在不是看到一点起色了吗?一个人打退那些强盗,也算他有点本领。”

    亨利絮絮叨叨地说着:“约翰说,贝德福德伯爵和理查德勾结了起来,想弄死他。我当然可以把贝德福德伯爵抓起来关押到死,但问题是理查德怎么弄?”

    城堡**云翻滚,厚厚的云朵似乎要盖在城堡上一样。阳光被遮在云层之上,灰白色的天空和亨利二世的心情一样,杂乱又阴冷。

    “您可以把理查德安置到安茹。”罗切斯小心翼翼地提议道,“或者将约翰王子安置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去。”

    听完罗切斯的建议,亨利二世微微点了点头。

    他对这名骑士很满意,不愧是自己老家来的骑士,业务能力就是好。

    “罗切斯,你准备一下行程,和你的儿子,一起去小约翰那里。”

    亨利二世和往常一样,游刃有余地安排着:“你帮我给他带个口信,告诉他一定要稳住格洛切斯特伯爵的二女儿。另外,让他千万不要在当地惹是生非。办完格洛切斯特伯爵的丧事以后,立刻返回牛津,和我共议国事。”

    “是,陛下。”

    罗切斯重重地点头,认真的样子就仿佛要把亨利二世说的话全部记在心里一样。

    ……

    结束战斗之后,格洛切斯特的市民们载歌载舞。

    约翰也趁此机会,从格洛切斯特伯爵的仓库里拿了点葡萄酒出来,招待那些骑士。格洛切斯特领内的许多小贵族也纷纷前来,向约翰进贺。

    觥筹交错之间,约翰享受着来自这些乡巴佬贵族的夸赞。

    毕竟是没什么文化的小贵族,翻来覆去也就说几句“殿下神勇无敌”一类的话。在约翰看来,能说出这些话都挺为难他们的。毕竟,他们的法语说的一股子怪味。

    对,这里是一个很有趣的点。

    此时的英格兰王国贵族之间还是以法语交流为主。毕竟,绝大部分的贵族都是法国征服者的后代,约翰的父亲亨利二世,在没当上国王之前,也是纯正的法兰西人,安茹伯爵。

    宴会上基本没什么礼仪,一方面是这个时代还没有产生繁杂华丽的贵族礼仪,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约翰不喜欢。他只想痛痛快快的爽吃一顿。

    摆在桌上的烤肉,各式各样的菜肴,还有来自西西里的柑橘和水果都是约翰的目标。

    那些贵族们也很识相,当他们发现约翰的重心在干饭时,就很自觉地退到一旁去,观察幼年体王子干饭。

    被观察了一会儿之后,约翰才意识到一大帮人正在等着自己。约翰若无其事地看了看周围的骑士还有贵族,莫名其妙地点了点头,然后拿起手边的抹布擦了擦嘴。

    “咳咳,诸位。”

    约翰一本正经的将双手放在桌上,正襟危坐的样子让人很难想到他刚才狼吞虎咽的模样。

    “我,金雀花亨利之子,英格兰王国的王子,约翰在这里感谢各位骑士的艰苦战斗。正是因为有了骑士们勇敢的战斗,才能换来我们现在的畅快痛饮。”

    说完,约翰第一个举起酒杯,将杯中的葡萄酒一饮而尽。

    喝完后,他还毫无风度的打了个饱嗝,才接着说:“当然,对于勇士们来说,光有这些吃喝上的享受,是肯定不够的。我知道,各位骑士们的努力奋斗,都是为了一份采邑……”

    当约翰说出采邑一词的时候,所有人的心脏都为之一震。

    采邑意味着什么?在中世纪,土地是唯一的财富。拥有了采邑,就意味着获得了财富,获得了权力,获得了社会地位。

    无数贵族次子和扈从争破了头,就是为了获得一份采邑,遗泽后世。

    “在这里呢,我决定给少数几位有卓越功劳的扈从,册封一份属于他们的土地。”约翰说着的时候,从桌底下拿出了一个小盒子。

    盒子里装着的,是从藏书库里拿出来的地契。

    “首先,红鼻子胡戈……”

    约翰喊来了今天的第一位主角,一位来自诺曼底的骑士幼子。他看上去有些激动,因为他已经三十岁了,却始终没能获得一份属于自己的采邑。

    但在今天,他将会成为一名拥有采邑的骑士。

    放在现代,这相当于从打工人,变成了一个有那么一点点股权的超小股东。对约翰来说只是很小很小的一点,但对他们这种打工人来说,这一点馈赠就足够彻底改变他们的生活了。

    “在上帝的见证下,我将韦斯特伯里庄园西南的土地册封予你,并且赏赐你骑士的名号。”约翰将属于那片土地的地契交给了红鼻子胡戈。

    红鼻子胡戈激动到身体发颤,跪在了约翰面前,双手甚至差点没拿稳那份地契。

    “希望你能将骑士誓言铭记在心,能够将对国王的义务铭记在心,对上帝的虔诚铭记在心。主啊,这世间繁华如斯,亦终将烟消云散。”

    约翰简短的说了这么一段话后,从腰间拔出长剑,在胡戈的两侧肩膀上各拍了一下。

    “现在你已经是一名骑士了,胡戈·德·内赫日。”

    说完,约翰又拿起了另一份地契。他瞥了一眼身边的年轻扈从,微微笑了一下。那名扈从瞬间明白了约翰的意思,效仿着胡戈的动作,跪在了约翰面前。

    “罗贝尔·德·耶维尔,来自诺曼底的骑士啊,我将克利夫山的领地册封予你,还有你的堂兄弟坦克雷德。希望你们能通力合作,剿灭那里的匪徒。”

    在接过了约翰手中的地契之后,罗贝尔也一样接受了仪式,和坦克雷德一起。

    仅仅册封了三人之后,约翰就停了下来,看着其他人。

    “诸位,今天我在此就册封这三人,因为他们的功劳最大。希望你们在战场上的时候,能向他们学习。如此来,你们也能获得来自王国的赏赐,乃至册封。”

    说完,约翰就将盒子重新合上,放回到了桌底。

    其他的扈从们都泄了一口气,但没有过多的抱怨。这场战斗对他们来说,的确没有什么难度。约翰能愿意册封和赏赐,也是一个表态。

    在那些长年跟随约翰的骑士看来,这是约翰的一个转变。

    以前抠抠搜搜的主子,现在是真的愿意下血本了。那些老骑士们用眼神交流着,眼神里的各种滋味都好像在说一句话:

    终于混出头了。

    “让宴会继续吧。”

    约翰轻飘飘地说了一句,便继续干饭了。而那些贵族们因为刚才的册封仪式,也有了不少的话题去聊。胡戈、罗贝尔和坦克雷德明显成了焦点人物。甚至还有不少人当场推销起了自己的女儿。

    这一幕幕都被约翰尽收眼底。中世纪的人也一样,渴望财富,渴望权力。

    在彻底吃饱之后,约翰拍了拍肚子,离开了宴会厅。他压根就不喜欢这样的交际,跟一群乡巴佬实在是没什么好聊的。

    约翰带着两名骑士,一步步地走在城堡的回廊当中,脚步声铿锵作响。

    石质地面冰冷而又生硬,没有半点温馨的味道。但就是这份冷硬,带来了安全。此时的约翰,思绪已经飘到了牛津去。

    他不知道自己的父亲,那个在史书里暴躁又强大的亨利二世在干什么。

    从细细的窗缝里只能看到一片漆黑,整个天空都是一片死寂。楼下的宴会声嘈杂喧闹,但似乎还有一丝哭声隐藏在其中。

    “纪尧姆,你听到了吗?”约翰拍了拍跟在身后的老骑士的肩,“是谁在楼上哭,你帮我去看一看。”

    老骑士点了点头,迅速跑了上去。没一会儿,他就匆匆忙忙地下来,约翰甚至还没回自己的房间。

    “是什么情况?”约翰有点好奇。

    纪尧姆扶着墙,喘了两口气,然后用悲哀的语气道出了他所看到的一切。

    “王子殿下,格洛切斯特伯爵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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