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挖到了一柄长剑,我甚是惊讶,疑惑地掂着去找孟婆,此物怎么在河岸上也有?

    孟婆正搅着一锅糊糊,心不在焉地瞅了瞅我手里的长剑,道,这有什么奇怪的,好些人死的时候什么都想带,天上飞的,河里游的,石头里挖出来的,皇帝赏赐的,甚至是自己的婆娘,都想带到来世继续享受。带把剑也不见有什么奇怪的。

    乾坤都能挪移,还有什么不能挪移的?

    只是他们不知道,等到他们喝了汤,好些东西都忘了,带剑做什么?银子都扔了还要剑做什么?他们自己都想不明白,所以他们抬手就把剑扔在黄沙下面了。

    我豁然。瞅瞅孟婆新熬的汤,道,今日的汤……怎么是这个模样?是不是换了配方了?

    孟婆嘻嘻一笑,反问我,嗯,是的,我加了人参,要不要尝尝?

    我摇了摇头赶紧撤。

    别人下地狱都带点东西,躺在竹蓬里,我心下想了想我带了什么,却发现我什么都没带,只带了一腔怨恨。

    这柄剑看着不错,与我原来的那一把涤尘重量差不多,手感也相似,只是剑身上刻印了一套符文,俗了点,并非上品。上品的宝剑一是锋利不形于色,二是趁手犹如臂膀。面前的这把剑符合第二点,却不符合第一点。

    回过头来看我的竹蓬空无一物便将长剑插在竹蓬边上,权且当作一件装饰品。

    天姚被我带到家的时候,她也是这么做的。

    彼时,我领了知府老爷的银子,然后一面开始建设新公塾,一面乘着晚上偷闲看书准备学业,一不留神,便被城里的强盗给盯上了。

    我毕竟是一介书生,不太知道江湖规矩,在建设新公塾之前是应该祭拜本府的山头的,官道上的要拜一拜,黑道上的要拜一拜,相关的地主也要拜一拜,最后还要得穷苦人家一分糊口的钱。少了这些强人在背后支撑,公塾即便是建起来了,也很难正常运作。

    于是地头蛇都知道了主持建造新公塾的人是个只会读书的门外汉。

    所以,强盗们便壮了胆子,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对我下手了。在一片未成的工地上,我抱着我的账本和银票如风箱里的老鼠,四处躲着逃命,尽管风箱只有一方院子那么大,我却怎么也逃不出去!

    天姚从屋子里飘出来了。

    她真的是不用走的,是用飘的,浑身像是没有丝毫重量,在各种建筑材料中穿行,一把长剑使得天花乱坠,不仅把已经挂了彩的我从强盗堆里给拉了出来,还手起刀落,留下了他们的一只只耳朵!

    我是个不喜欢武力的人,更不喜欢见血,但是被她罩在怀里,然后看着那一只只耳朵在我为了逃命打翻的火光中飞起来,心中却无比畅快。

    偶一回头,没有月光,只有火光,她将我提在怀里,发丝清清凉凉得拂过我的脸颊,虽不施粉黛却面若桃花,虽荆钗布裙却飘若天仙,虽神情冷峻却赛过三月春风!

    那刹那间的芳华,足以倾倒众生。

    而灼灼跳动着的火光中,众生只有我一个。

    第二天,知府老爷得知此事,风驰电掣地冲到公塾的工地上,颤颤巍巍地拉着我的手,上下打量着我有没有缺点什么多点什么,等发现我只是脸上挂了点彩之后喜不自胜地连连大叫:“苍天待我不薄啊!儿啊,你这是积了多大的福啊!”

    我则艰难地从他怀里挣扎出来,喘着气道:“老爷,你要捏死我了!”

    当晚,他就让我入洞房。

    我还有些犹豫,可他说了,贴身保护才是我们那个赌约不会失败的保证。

    我虽觉得如此有些唐突,恐失了礼节,但想到那赌约,便深以为然。

    接下来的日子顺风顺水。

    我建起了公塾,天姚学会了不再将衣服说成皮,也不会再在月圆之夜钻回古墓里面去躲月光之力。有我在他身边,纯阳之气足以将太阴星君比下去,所以她不用担心会露出一身珍贵皮毛。

    日间,我应知府老爷的令,在街上招收学生、聘请先生、教授学生、做着一个举人的分内之事,天姚则去鲜味居学习做菜、料理之法。

    她每日会将做好的菜肴送到公塾里来,可是大多数菜还没到我的嘴里,便被那些书生们一抢而空。

    我每每看到这些学子们讨论着这肘子是酱的还是卤的,就很有风度地给他们说这是酱的,并将制作方法一句句实打实地说出来,其实他们不知道,这样我就能从他们嘴里把我的口粮重新夺回来!

    这样一次两次还可以,时间久了,书生们见我过来端起碗就跑。

    我很生气,给他们最重的课业。

    但是结果却没把他们压垮,第二年的乡试中,三十人中竟然出了七个秀才!

    我名声大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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