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更)

    很多人将凌锦华的话理解成凌家要大力栽培罗子凌,随行的官员都这样认为。

    因此,他们觉得,罗子凌前途肯定不可限量。

    只有罗连盛和罗旭升不这么想。

    他们觉得,凌锦华这样做,并不是为罗子凌好,而是把罗子凌树成靶子,让他成为所有人攻击的对象。木秀于林,风必吹之,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或者说,罗子凌依然要充当磨刀石的角色,只不过磨刀石的性质已经有了变化而已。说的难听一点,就是升级了。

    不但要帮凌家人当磨刀石,还要替凌家抵挡外来的刀子,当替凌家冲锋的先锋官。

    罗子凌相信,这两天他陪着凌锦华参观游览的消息被很多人知道后,那他们肯定会认为,他深得凌锦华的宠爱。

    不只凌家人会嫉妒,会和他较量,其他的人,也会嫉妒,把他当成目标看待---目标是什么性质,鬼才知道。

    原本他已经很优秀了,再贴上凌家的标签,被凌锦华宠爱的标志---罗子凌觉得,自己又被老爷子坑了。因此,他心里很不爽。但他又不能临阵脱逃,只能硬着头皮继续陪凌锦华。

    一个多小时的心情沉重后,参观结束。

    凌锦华虽然有罗子凌搀着,但也有点累了。

    在展馆人员的相迎下,一群人来到休息室。

    工作人员拿出留言本,想请众位领导写几句留言。

    凌锦华没有推辞,在工作人员铺好笔墨后,挥笔而就一行字:“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落后要挨打,努力提高国防建设,卸敌于国门之外。”

    看到凌锦华写了这样的句子,罗子凌忍不住嘴角抽了抽,这也太通俗易懂了吧,这几句话没有给人任何特别的感觉。

    “你被誉为国民英雄,你的字也不错,你也写两句吧!”凌锦华将手中的毛笔交给罗子凌。

    看到所有人的目光都注视着他,罗子凌有点犹豫,但最终还是没拒绝。

    两名模样还不错的女性工作人员上前铺好纸,请罗子凌上前写。

    罗子凌看到了罗旭升对自己的眼神警示,他读懂了罗旭升眼神中的意思。

    还有这么多领导都没题词,你一个小屁民,抢了领导的风头,很不应该。

    罗子凌明白这一点,因此他也知道自己不应该在其他领导题词之前写点什么,但凌锦华要求,他也不能拒绝。又被老爷子坑了一把---这是罗子凌心里的郁闷。

    因为有点情绪,再加上刚才和凌锦华观点的不一样,因此罗子凌很负气地在纸上写下了李白的两句诗:“胡无人,汉道昌。”

    大诗人李白的诗作非常多,留传到现在的名作也数不胜数,但李白所有诗中,罗子凌最喜欢的却是那首知名度并不高的《胡无人》。

    这首诗,也不能说知名度不高,在古代,知名度应该很高。但因为一些特殊的因素,在现代,李白的这首大作极少被人提及。

    但罗子凌非常喜欢这诗,他觉得这诗写的太有血性了,简直就是盛唐时候男儿血性的真实写照。

    “严风吹霜海草凋,筋干精坚胡马骄。汉家战士三十万,将军兼领霍嫖姚。”李白同学以汉代唐,写霍去病率几十万大军在严寒的冬天出征胡地。霍去病是罗子凌最崇拜的古代名将之一,甚至他小的时候,还曾有过梦想,要和霍大将军一样,率军征战西方,替华夏开疆拓土。

    只不过,后来长大,他清楚如今的时代,想为国家开疆拓土根本没有可能。

    和平年代,轻易不动兵戈,哪来开疆拓土的可能?

    但这并不影响霍去病在罗子凌心里的形象。

    “流星白羽腰间插,剑花秋莲光出匣。天兵照雪下玉关,虏箭如沙射金甲。云龙风虎尽交回,太白入月敌可摧。”你看看,李白同学写的如回肠荡气,把汉兵的英勇写的淋漓尽致。

    罗子凌小的时候读这诗的时候,把里面的太白理解成了李白自己,他觉得李白同学太彪悍了,把自己写进诗里,代入霍嫖姚中,与胡兵厮杀。反正,罗子凌每次看这首诗都是热血沸腾。

    “敌可摧,旄头灭,履胡之肠涉胡血。悬胡青天上,埋胡紫塞傍。”有人说唐朝是胡人的政权,甚至生于胡地的李白同学也不能算汉人。但读了这首《胡无人》后,要是谁还有这样的疑惑,那可能拖出去打十八板子。

    如果李唐是胡人政权,李白写带有血腥味道的《胡无人》,还不被抄家灭族?他要是胡人,还能写这样的诗吗?

    有一点罗子凌很佩服李白,一个文弱的书生,居然有如此侠气,能把对胡人的仇恨写的这么深刻。

    简直就要把胡人大卸八块,读着太让人觉得解气了。

    罗子凌清楚现在不推崇这样诗作的原因,但他生气于凌锦华将他当成靶子竖,因此很冲动地把《胡无人》中最有总结性的两句诗当成留言写了出来。

    当然,这两句诗也是他心里的真实想法。

    小鬼子不是对华夏犯上了罄竹难书的罪行吗?那就干脆将其灭了,华夏才会真正安宁繁盛---这就是所谓的“胡无人,汉道昌。”

    罗子凌写下这两句留言,很多人的脸色变了,罗旭升也是这样。

    凌锦华也有稍稍的异样,只有罗连盛没任何变化,一副乐呵呵的样子看着罗子凌在写完六个大字后,写落款。他还当众称赞了一句:“字写的越来越好了,不错,不错。”

    凌锦华心里冷笑,他清楚罗子凌写这六个字的意思,这小家伙是在借词嘲讽现实呢,也是反击他今天的所作所为。而罗连盛称赞罗子凌字写的好,也是助了一臂之力。

    罗子凌的字确实写的不错,这两句诗,看着也很解气,罗连盛连说两个不错,也没什么。

    但这是将他的军啊!

    凌锦华心里怎么会舒服?

    只不过,遇事从来都是波澜不惊的凌锦华,并没表现出异样,而是跟在罗连盛后面称赞了两句:“字不错,有大师的风范,值得收藏。”

    并马上吩咐黄晨,把罗子凌这字收起来,他要带回去,挂在书房里。

    黄晨跟在凌锦华身边多年,他怎么会看不出端倪?

    这样的留言,不适合放在这里。

    听凌锦华这样吩咐,他松了口气,答应了后,马上就上前,卷起了罗子凌所写的字。

    “老狐狸,”罗子凌心里,忍不住骂了一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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