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着形象大变的秦歌评头论足地转了几圈,对于他这个全新的形象,纳兰曦眉目上全是笑容,显得相当满意。(小说阅读文学网)

    就连秦歌也不得不承认,哪个妖里妖气的家伙虽然样子很欠揍,让人看着忍不住把人从楼顶扔下去。不过吃得起形象设计师这碗饭,收费还那么贵,那家伙的确是挺有本事,就这么摆弄一下,完全就把自己变成阳刚哪方面的气质凸显无疑,如果再把身上那些伤疤露出来一些,对于那些腐女肯定很有冲击力。

    “造型是有,不过似乎还差了点东西。”仔细打量了一番,纳兰曦很满意秦歌的新造型,却总感觉差了些什么。

    “没差啊!我就觉得自己现在这样很帅,再稍微包装包装,换身运动装,蒙混个体育明星肯定没人怀疑。”秦歌很是自美地对着镜子摆了几个姿色。

    “没错,就是差了包装。”纳兰曦终于想到秦歌还差了些什么,他的身材体型各方面都十分标准,几乎无可挑剔,模样经过形象设计师一番大改动,尽管还够不上英俊潇洒这词,起码也变得耐看许多,多了几分内涵。只是他那身装扮,实在让人不敢恭维。

    那身山寨国产运动装,参加运动会,演唱会统统不成问题,若是到一些格调比较高的西餐厅,怕是还没碰到餐桌,就会被侍应拦在门口不让进。

    何况待会他们要去的是富商云集的晚宴,你不搞上一身像样的名牌,都不好意思跟其他宾客呆在一块。纳兰曦不敢想象。秦歌要是就这身装扮去了晚宴会场。会被笑成什么模样。

    刷卡付掉那笔普通白领辛苦半年多也挣不到的形象整理费后。纳兰曦拉着秦歌就往电梯里走,到名牌服装卖场扫荡衣服去了。

    “欢迎光临。”进了一家专卖男性名牌服装的专卖店,一亮vip贵宾卡,马上就有一位经理级人物亲自出面热情招待。

    指了指身后木偶般被拖进来的秦歌,纳兰曦很是大气,张嘴就让经理把适合他身材,且最贵的西服全部拿出来,逐件给秦歌试。

    “这套颜色很适合你。嗯!这套也不错,你觉得怎么样,给点意见嘛!”一套一套西服贴在秦歌身上,左看看右瞧瞧,却总认为不太满意,于是又把另一身西服移过去,周而复始地换来换去。

    “我说,你觉得这身衣服真的适合我吗?”很是无奈地看着纳兰曦拿着那一身深蓝西服在哪里不停比划,秦歌嘴角不住地抽搐:“也太老气了,我又不是七老八十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把哪个老爷爷的衣服给偷了穿在身上。”

    “好像是成熟了点,经理给我过来。拿些适合他穿的西服过来。”纳兰曦瞅了几眼,发现秦歌所言不错,立刻挥了挥手喊来经理,这方面不是她所擅长,搭配气质形象挑衣服这么专业的活,还是交给那些转业人员比较好。

    端详了秦歌片刻,经理随即喊来两位女服务员吩咐了几句,两位女服务员点了点头很快捧了几套色彩比较鲜艳,适合年轻人款式的西装上来,卖力地进行推销。这些西服都是店里最贵的,随便卖出一件她们拿到的提成赶得上几个月的奖金。

    那经理的专业眼光不是盖的,看出秦歌不是那种严谨的人,就专门给他挑了几身休闲西装给他试穿。

    等秦歌从试衣间出来,纳兰曦顿时眼前一亮,秦歌身高一米七几,不能说高个,配搭那身浅灰色休闲西服却非常得体,匀称身材看不出多少肌肉,但那每一寸肌肉所蕴含的爆发力,远非表面看上去那么普通。

    经理在一旁看了几眼,示意女服务员拿来一件黑皮大衣给秦歌套上,还对着他比划了几下,让他解下了两颗扣子,露出那两块健壮胸肌,这样看上去视觉效果更加强烈。

    最上面的两颗扣子一解开,露出两颗胸肌的同时,还把他以前跟别人打斗时留在胸膛的几道狰狞伤疤露了出来。本就气质阳刚的秦歌,在这身扮相下平日里潜藏的另一面完全展露出来,充满野性和爆发,用一个比较现代的词来形容那就是纯爷们。

    在这个宅男,腐男恒行的年代,纯爷们还是很有吸引力的,这不,不光是纳兰曦,就连旁边那两个挺靓丽的女服务员也是看得眼睛发直。不过她们还有分寸,知道能到店里光顾的跟她们这些普通打工妹根本不是同一个世界,灰姑娘与王子的童话故事虽然美好,那也只是童话而已,现实当中几乎是不可能出现的。

    “就这件,我们要穿着走,其他几件也给我包起来,全要了。”纳兰曦很是阔气,价钱也懒得问,认为顺眼就买了,反正她别的没有,就只剩下钱。现在所掌握的资金,买下整座天堂大厦连九牛一毛也够不上,这几套名牌西服也就把钱放在银行的利息都足够还有找零。

    接下来,又去另外几家专卖店挑了几双鳄鱼皮鞋,直到把秦歌从头到脚也包装了一遍,纳兰曦也给自己买了一套红色礼服。看了看时间差不多了,才打消了继续逛下去的念头:“宴会快要开始了,我们要做紧点时间,快!”

    “大小姐,你让我快点,好歹也来搭把手替我分担一下好么?”艰难地从大袋小袋中探出头,望着前面不停在催促的纳兰曦,秦歌苦着一张脸。自己的体质过人,这点东西的重量对他来说,并不算什么,可拎着那么多袋子行走也不方便,如何能走快才怪。

    “东西是多了一点,那我就帮你拿一些吧!”看了看秦歌全身挂满的袋子,纳兰曦好像良心发现似的,真的过去搭了把手。

    “谢谢!”秦歌差点感激涕零。心里直叹真是好人啊!但这个念头仅仅保持了几秒钟。便彻底支离破碎。只见纳兰曦很是悲悯天人地替秦歌把挂在脖子上哪装领带的小包解下来,拿在手上,然后继续向前走去,还回过头继续催促。

    还是涕零泪落,不同于刚刚的感激,秦歌如今却是苦笑不迭。大小姐你要拿就拿个大的好么?装领带哪小包,挂在脖子上跟没拿着没啥区别。

    苦笑归苦笑,纳兰曦那身礼服下摆那么宽也实在不好拿太多东西。秦歌只能咬牙切齿地拎着大袋小袋进入电梯。下到地下停车场把东西塞进后背车厢,这才彻底解放下来。

    这回开车的人自然不会是纳兰曦,秦歌换了全新造型,应该有点绅士风度还是要有的,接过钥匙坐上驾驶席,绑好安全带,他忽然发觉连去什么地方也不知道,于是看向纳兰曦:“去哪里?”

    “绿柳庄园!”报出一个地址,纳兰曦伸了伸水蛇柳腰,“地址和路线图。导航仪上就有,你按指示去开就行了。我先睡一会,到地方了再把我喊醒。”

    说完她就闭目假寐起来,秦歌没有再多问,往导航仪输入绿柳庄园,几秒钟不到就显示出详细的路线图,接着就按照指示开车。

    绿柳庄园在南城近郊,建在一片载满柳树的浮岛上,四季如画,环境清幽宜静,是许多达官贵人休闲养生的理想场所。而在今天绿柳庄园却整座被包了下来,迎接来自沿海各地成功商人的会场。七点钟刚过,距离晚宴开场还有半个小时,宾客却已经来的七七八八,那片能容上千辆轿车的大型停车场停满了车,随便找出一辆都是过百万的豪车,在入口拉上一条横幅,就能直接搞一场名车展。

    其中不乏宾利,卡宴,劳斯莱斯等等代表身份的顶级豪车,秦歌开着玛莎拉蒂来到停车场的时候,基本上找不着空位。跟这些顶级豪车一比,这辆玛莎拉蒂尽管是限量版,却也还是拉了一大截,变得有些不起眼,秦歌找了好久才找到一个空位把车停进去。

    见到了地方,秦歌也就把坐在副驾驶席上睡得香甜的纳兰曦叫醒。可能是玛莎拉蒂的平衡性极好,一路从市中心开到近郊,近一小时的车程,纳兰曦愣是没有醒来过。

    被秦歌摇晃了几下叫醒后,纳兰曦对着倒后镜整理了一下仪容,挽着秦歌的一只手走向庄园大堂。

    或许是来到这里的富商太多,承办者方面不但雇佣了大批保全人员,还跟南城政府协商过,找来一批警察在外面会场维持秩序。当秦歌和纳兰曦走到会场正门时,便被几个黑衣保镖拦了下来:“这里是私人晚宴,两位先生女士,请出示请柬。”

    请柬在纳兰曦手里,这样的场面她经历过不知道多少吃,把请柬往前一递,马上就有一名接过,认真检查过不是伪造的,然后毕恭毕敬地两人拱手弯腰放行,纳兰曦点了点头,挽着秦歌走了进去。

    进入会场,这里开着暖气,温度适中宾客进门以后基本上都脱掉厚重的外套,穿着一身得体西装就成。而那些女宾更是把华丽的晚服从各种保暖外套中解放出来,犹如节日里的缤纷彩花活跃在会场各处。

    纳兰曦不愧是南城商界的风云人物,才进入会场,连那件坎肩也没来得及脱下来,就有好些人男女围了上来。

    有一个理论专门针对这些宴会场合,叫做台风中心理论,台风中心通常是平静,而外围却风起云涌,好不热闹。秦歌觉得这个理论用在纳兰曦身上那是再合适不过。

    很明显她就是这场宴会的台风中心眼,人才刚到,大批商界人士就前赴后继地来到她的身边,这些人有男有女,有老友少,但无一这群人士都在借着各种话题在跟纳兰曦套着近乎。哪怕如今纳兰曦已经失去了紫风集团和其他产业,可她的能力早在这些年显露无疑,凡是知道内情的人都明白,纳兰曦失去所有产业,并不是她的能力有问题,她只是败给了家族。

    面对势力庞大,根深蒂固的纳兰家族,在场那么多宾客当中。没有谁敢妄言有信心挑战这么一个庞然大物。

    纵然失去了这些。仍然无法改变纳兰曦在南城商界的超然地位。一些大财团的掌舵人更是热切地问候着纳兰曦的近况,明里暗里地向她发出邀请。谁都明白,如果能够得到纳兰曦加盟,不啻于得到了一员猛将,谁若拥有她手上所掌握的人脉资源,足够让任何一个集团,一家企业的资产滚雪球似的翻上一番,更不要说纳兰曦本身就长得祸国殃民。没有哪个男人见了不动心。

    是以,纳兰曦一下子就成为了会场里的红人,百十个西装革履,或是成熟稳重,或是彬彬有礼的男士围绕在她的身旁,用尽一切的方法在跟她套着近乎,企图有更进一步的关系。

    眼看那么多人围着挤过来,秦歌看势头不对,果断地把放了纳兰曦飞机,独自从包围圈中心溜了出来。他对纳兰曦很有信心。这些狂蜂浪蝶对着纳兰曦这妖精,休想能讨得了什么好处。反正自己跟着她身边也帮不上忙,很可能还会被那些吃了春药似的男人记恨上,甚至群而攻之,既然还不如早早离开,来得一身轻松。

    脱离包围圈后,秦歌别的地方没去,直奔餐桌去了。在来这里之前,老早他就做好打算,这些宾客在这完全就是谈生意的,真正有心思吃东西的人绝对没有几个,那么多美食放着也是浪费,还不如让自己祭一祭五脏庙来得实际。

    招待一群大富豪人物的宴会,食物方面自然无可挑剔,数十米长的方桌上摆满了各种美食,地上走的,水里游的,天上飞的,应有尽有。磨盘大小的龙虾整只摆在哪里,一只钳子就比人的手臂还长,更被说旁边还摆着一头烤全羊,孜然的香味轻易能勾得人口水直流。

    中午的时候就被纳兰曦给拉了出来,一直忙活到刚才,一点东西也没有吃过,肚皮子早都打起鼓了。一下子看到那么多好吃的,秦歌几乎就完了其他,抄起两个最大的碟子,就让侍应把烤全羊后腿齐根给割下来,同时还操着另一个碟子继续在挑,生蚝不错,弄进去七八个,鲍鱼好像也挺大个头,别的没说的五个是必须的。

    直到把两个圆碟装得满满,再也塞不下哪怕是一颗葡萄,秦歌这才满意地在一排侍应目瞪口呆的注目礼之下,托着两大盘子美食离开,找了一个僻静的角落准备用餐。

    屁股刚刚坐下来,磋了磋磨手掌秦歌正准备开动,忽然感觉旁边有一人挨着自己坐了下来,一股浓重的古龙水气味扑鼻而来,差点让他暴走:“天杀的,哪个王八蛋喷那么多古龙水,就算不用钱你也用不着喷那么多吧?味道那么重,都快能比得上杀虫剂了。更加无可饶恕的是,你这家伙喷了那么多古龙水,居然还敢坐在我旁边,被你这赛过杀虫剂的古龙水这么影响着,哪里还有食欲。”

    正当秦歌准备卷起衣袖,把旁边这个严重影响自己食欲的家伙,如垃圾一般从旁边窗户扔出去的时候。不经意地吸入了一些古龙水气味,鼻子瞅了瞅,暗道:“这种古龙水的味道虽然很呛鼻,不过话说回来,这股味道好像在什么地方闻过啊?”

    抱着怀疑的念头,秦歌往旁边一喵,顿时叫了起来:“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胡胖子,怎么你也会来这种地方?”

    碰巧的是坐在他旁边这个让自己恨不得把人丢出来的家伙,竟然就是宿舍里排行老二的胖子胡建明。

    “还不是让我家老头子死硬地拽着过来,说是要让我见识见识大场面,开阔一下眼界。还威胁着我不来,就要把我今年的零花钱减掉一半,没办法我也只能认命跟着来了。”胡建明同样是捧着一盘子大餐,看来想法应该跟秦歌一样,冲着美食的兴趣要远大于跟那些绝顶的地中海男人谈天说地:“老三,你小子啥也来了,是何少杰带你来的吗?”

    持有一张请柬,可以带一名同伴进来,胡建明是被他老子带进来的。在这里见到秦歌觉得非常意外,仔细想了想秦歌所认识的人里头,似乎就只有何少杰最有可能把他给带进来。至于说秦歌是接受邀请的,打死胡建明也不相信,毕竟能得到主办方邀请的,要么是有名的杰出企业家,要么是上了年纪有一定地位的富商,无论前者,还是后者,秦歌明显都不符合条件。

    “当然不是。”秦歌摇了摇头,有时候他真的搞不懂,为什么胡建明这厮就喜欢喷古龙水在身上,难道他就不知道十次偷窥女生里头,有八次被当场逮到,就是因为他身上喷的古龙水味道太重了,才被发现的。

    既然是胡胖子这货自己就不能把人扔出去,只能用针法封掉自己的嗅觉,这才隔绝了那股令人窒息的古龙水气味侵袭,安心享用这段丰盛的大餐。(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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