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部队是某太子未来的杀手锏,能当敢死队来用,但不到万不得已的地步,某太子是不会把奢侈品当成一次性消耗品来啪啪的。

    由于目的性不同,特种部队在组建的初期,规模就是要少而精,不论何时何地,都能够出敌不意,一击必杀,以后再进行大规模的扩编。

    敢死队是攻坚部队,相当于辫子的披甲兵,而且也不能用字面意思来衡量这支部队,要是刚上去就死光了,那就起不到攻坚的作用了。

    能当敢死队员的人,必须有绝对的忠诚度,极为顽强的毅力和决心,百折不挠的精神品质,体能上的要求并不是太高,主要是脑子里要一根筋才行。

    纵览各部,即便是勇卫营的士卒也达不到这么高的要求,某太子只能另辟蹊径,招收一些娃娃兵,从七岁到十五岁的都有,总计不下五千人。

    将他们都汇集到东宫卫队的营盘里进行培养和训练,进行不间断的铣脑,这些人长大成人之后便达到心无旁骛的地步了,这才是一支比特种部队还可怕的武装力量。

    某太子就是要让他们笃信且盲从,只要自己一声令下,前面就是有刀山火海,也会一往无前,只有这样铁石心肠的部队,才能在战场上正面硬钢纯辫子。推荐阅读../../

    辫子披甲兵是不怕死,某太子的敢死队是怕不死,这才是最可怕的地方,真正能让敌人闻风丧胆,因为冲上去就要跟你同归于尽,谁不会害怕?

    几十个、几百个也就算了,要是成千上万人都这么干的话,只怕辫子一旗七千五百人马在一炷香的时间里便要灰飞烟灭了……

    某太子收养的要么因为辫子入关劫掠,不幸沦为了孤儿,要么是遭到饥荒,被父母遗弃,总之都是正在乞讨,快要饿死的孩子。

    在这个兵荒马乱的年代,不管是多大年纪,性别如何,什么死法,死了就死了,没几个人会可怜与同情。

    某太子这么宅心仁厚,自然不能熟视无睹,眼睁睁地看着这些饥肠辘辘的孩子被活活饿死。

    会自食其力的可以捕蝗虫来换铜钱,愿意吃皇粮的自然更好,五千多娃娃兵再能吃,也吃不垮财大气粗的某太子。

    某太子今天来,也顺便看看这些“小狗腿”的情况,貌似不错,起码都还托自己福气,一个个苟活得很好。

    有伤病的小家伙已得到了及时救治,医治无效的早就挂了,眼下都是活蹦乱跳,生命力极强的一类。

    吃不了训练之苦的,不服管教的,都可以自行离开,大浪淘沙,留下来的当然是愿意报达太子救命之恩的人。

    在他们看来,太子爷就是他们的指望,就是他们的寄托,就是他们的靠山,他们的命是太子爷救的,往后就是为了太子爷而活的。

    “很好!本宫见到尔等面貌焕然一新,行动如此迅捷,顿时甚感欣慰。之前有人嫌弃尔等,抛弃尔等,视尔等为累赘,避之不及,但本宫并不这么认为。尔等是我大明未来的希望,只要服从命令,刻苦训练,必定可以成为可造之材,亦有扬眉吐气之时。本宫更是看好尔等,在未来如年之内,率领尔等南征北战,立下辉煌战功,让尔等再不受窝囊之气、饥寒之苦!尔等可愿意???”

    对这些娃娃兵实施军事化训练的成果很明显,集合列队的速度与整齐程度都不逊于成年人。

    虽然只有十二三岁以上,而且身体发育到一定程度的才能达到要求,数量只有区区一千人而已,但也已然是个不小的收获了。

    包括受阅的这些人在内,所有娃娃兵都在长身体的时候,一顿吃四五个馒头都不觉得饱,要想让她们成才,还得等上三四年的光景。

    如果非要让他们上战场的话也不是不行,但要为其制定相应的战术,不能用成年人的玩法,否则十个娃娃兵也不一定能打得过一个成年披甲辫子。

    “愿意!”

    “愿意!”

    “愿意!”

    不少娃娃兵加入队伍的初衷都是让自己吃饱穿暖,找个理想的落脚点,今后再也不用为衣食而发愁了。

    但随着教官给他们灌输的知识越多越多,经过消化吸收,报答太子爷知遇之恩的想法也就越发强烈了。

    能够跟随太子爷征战沙场,克敌制胜,对他们来说,是一件能够光耀列祖列宗的事情,对其本人更是莫大的荣幸。

    不少人都说,只要好好训练,往后便可以加入太子爷的禁军,进而保卫太子爷,这是捕风捉影的流言,可也揭示很大一部分人的心声。

    与他们年纪相仿,甚至还略小几岁的太子爷就是他们的主心骨,没了太子爷,他们这些可怜孩子便又会变成孤魂野鬼了。

    原因无他,太子爷给他们饭吃,不让他们活活饿死,派大夫救治他们,还给发新衣服穿,不时还能吃到肉,哪怕是亲生父母都没有对他们这么好过。

    这些娃娃兵的想法很简单,太子爷如此厚待他们,就是他们的再生父母,是全天下最好的人,不管是谁,哪怕是穷凶极恶的鞑子,也休想动太子爷一根毛。

    士为知己者死,仁义无双的太子爷救了大伙的贱命,那就是大伙的恩公,太子爷让他们干什么,他们就干什么,从今往后,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别说!

    当孩子王的感觉真不错!

    怪不得郑老屁年轻的时候就是孩子王。

    某太子很是得意地享受了山呼海啸般的呼喊声,从每个娃娃兵的眼里都流露出炙热的渴望,这就是某太子想要看到的结果。

    从根本上说,只要端得动火枪,又经过长期训练,从娃娃兵手里射出的子弹和成年士兵射出的子弹并没有多大的不同,都可以射杀穷凶极恶的辫子。

    娃娃兵比成年兵更容易指挥和管理,差的是力量和经验,这是一时半会绝对弥补不上来的。

    但等这些娃娃兵成年之后,经过十年的拼杀,最后能够存活下来的,毋庸置疑,就是百里挑一的精兵了。

    现在,某太子暂时还用不上这些少年敢死队,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好好吃饭好好训练,等身体茁壮成长起来之后,才能给辫子一个天大的惊喜。

    要是在战场上有一万敢死队,那真是一张王牌,不论是皇太鸡的两黄旗还是多尔衮的两白旗,要吃下这么大的一坨冻翔,可得啃上好一阵子呢!

    对于这些娃娃兵,某太子就无需浪费口舌了,他们中的很多人虽然已经进入懂事的年纪了,但多多少少还是不那么能记事,难免会左耳进,右耳出。

    自己说了那么多,最后他们都得就饭吃了,所以勉励几句就行了,多说无益,还浪费自己的宝贵时间,奖励每人一条鱼比什么好话都实惠。

    某太子出来一趟,算上内侍、厂卫、大汉将军等随行人员,就要出动上千人之多,可是算得上兴师动众,耗费颇大。

    这还是已经精减过的规模,换作甩锅爹的话,那就是三千人起步,规模太小的话,还怕半路被某些居心叵测的将领给率队劫杀了。

    某太子带着随行人员一撤,周遇吉等将领才算是长舒了一口气,太子爷对自己的工作成果貌似比较满意,下面没有出现多大的差池。

    余下的事情就是安排一期的一万余人放假休息了,但营盘也不会变得空空荡荡,二期和三期加起来还有两万八千人。

    加上勇卫营的两千人、郑芝莞送来一千人以及五千多娃娃兵,还有李成栋所部一百人,依旧是热闹非常。

    领了饷银与奖金的一期官兵自然是极其高兴,兜里有了银元,加之还有三天假期,一个个眉飞色舞,神采飞扬。

    换下迷彩军装,穿上百姓的素衣,揣好自己的士兵证件,将银元都放在一个包裹里系在胸前,这样就可以出营回家了。

    手里有了银元之后,即便是无依无靠的孤儿,结识了一群还算靠得住的兄弟,也能跟着大伙去京城逛街购物。

    从京营的营盘里出来,要走差不多一里地才有公交站,因为京营周边不允许设立站点,防止被辫子收买的细作抵近窥探营盘里的情况。

    营盘周边全天二十四小时都有马、步巡逻队,若有人不停喝阻,执意靠近,还无法出示有效凭证的话,那就先行放箭,再行开枪了。

    资深业内人士都懂得其中的规矩,只要检查完毕,自然可以进入营盘之内。对于不懂之人,那就休怪刀枪无眼了……

    这里的公交站是终点站,所以随时都有班车等待出发,但对于如此多的候车乘,还是让车主喜不自禁,却又愁眉不展。

    营盘里一下子放出来上万人,还都没穿军服,这是要散伙的架势?

    众多车主经过打听才知道,原来是太子爷给东宫卫队的官兵们放假了。

    这里不仅有公交车,还有等着拉活的私家车。

    区别就是公交车票价便宜,但是发车时间是定死的,必须得耐心等候。

    搭乘私家车的成本比较高,大概贵两倍,可只要争得车主同意,就可以立即发车。

    今天这情况就显然不适合让公交车主再守规矩了,因为车已经满员了,再等也装不下哪怕一名乘了,所以立即发车。

    不光是在这的两辆公交车,十五辆私家车也都装得满满当当,几乎快要容不下一条狗了,让纯天然发动机拉起来都极其吃力。

    即便如此,还有茫茫多的人无法搭车,有十来号闻讯赶来拉活的车夫,到了事发地就立刻被买家给包围了,情况依然是供不应求。

    这里没有人力车,普通士卒也不可能有自己的马,加之今天又是个大晴天,除了热一点也没什么,所以绝大多数人都决定走着去城里消费。

    差不多每个人都携带了“上路老三样”,装水竹筒、干粮和盘缠,后者如今也就是银元,这样可以边走边吃,腿脚利索的话,一个来时辰便可抵达城门口了。

    大部分人的家都在城外,但在回家之前,不能空着手,虽然眼下没有立下战功,算不上是衣锦还乡,可此番回去看望爹娘,也要带点礼物的。

    在部队里,即使别的没学到,讲文明懂礼貌倒是被很多粗人给学会了,因为连长官都不打骂他们了,触犯不重就是警告,触犯就很严重或者再犯那就直接关小黑屋了。

    “懂礼貌”之一便是孝顺父母,如今手里有了银元,哪怕带着一只烤鸭、几斤糕点、一袋子大米回家,也是很有面子的事情。

    就算月月都花光的家伙这下也提前拿到了下个月的薪水,憋了许久,进了城不大吃大喝一顿,都觉得对不起自己这张嘴了。

    还要顺势去看看太子爷开设的那家售卖新奇物件的商店,里面究竟有何等自己闻所未闻的宝贝。

    有了平常每周二十里拉练做铺垫,尽管烈日炎炎,众人在心情极度愉悦的情况下,还是大步流星地赶往城里,看似走得毫不吃力。

    “光棍,走得甚快,没人跟你抢啊!”

    一名壮汉也在赶路,不过比大部队走得稍微快一些,见到眼前的人也很眼熟,虽说不是一个班的,平素也是抬头不见低头见,便先行打过招呼。

    “轱辘,这你就不懂了,要是去玩了,只怕成里的好物件,也被那群憨货给买光了,嘿嘿!”

    搭茬的汉子一边说话,双腿也不闲着,仍旧不会放慢速度,好像必须保持住自己的领先优势似的。

    “呵呵,你这厮倒是想得周到啊~!”

    这汉子品了品对方的说辞,好像的确是这么回事,如今兜里有钱的家伙,起码有上百个之多,要是让他们抢了先,自己可就啥也买不着了。

    他名叫车元,原名“车辕”,因为不会写自己“車辕”的名字,在报名时还装作文化人,结果文书让他写自己的名字。

    这厮一紧张,开始想“車”和“申”字差不多,但想不起“申”字怎么写了,向便写了个“口”。

    再然后,“辕”字实在是连编都编不出来,想来那就是个车轱辘,应该是圆形的,于是乎,干脆画了个“”!

    这厮的名字就变成了“口”!

    看得文书惊愕了半晌都没有言语,大概是被这厮的想象力给震惊了吧,对照他的本名,这才算是明白过来。

    进了部队之后,嫌弃“辕”字太过难写,便在长官的许可下,给自己改了个同音字,变成了“车元”。

    写了几百遍之后,总算是会写自己的名字了,但外号没改还是大名鼎鼎“车轱辘”……

    对面说话的汉子是徐光,在腿脚极快,凡是涉及到脚力的训练项目,这厮都能名列前茅,人送外号“一溜烟”,但打招呼的时候,多数人还是称其为固有绰号“光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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