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民与程咬金两人整整看了一个下午,还不想离开。



    显然,两人已被这一项运动深深的吸引了。



    这就是篮球的魅力啊。



    皇帝都喜爱的球,那得有多大的魅力啊。



    未来,篮球可是被当成一项赚钱的工具。



    球员与球队,以及赞助商都赚了钱。



    其实,男人喜爱的东西都差不多一样。



    这若是足球的话,那么李世民一定更加喜爱才是。



    只不过,目前来说盛唐集团似乎还没有让足球生产出来。



    不过相信不远的未来,一定会生产的。



    两人一直看到了最后,当球场的灯亮起的时候,这里竟然还没有落幕。



    相反的,打球的人却是越来越多。这些人与之前的又不是一批人。



    这可以感觉到了集团的人对于篮球的喜爱程度。



    并且,在这里打球是不收费的。



    只不过需要买一个篮球。



    而一个篮球也才一百文不到,一个篮球可以打个三五年的不在话下。



    一天下来,平均不到半文钱啊。关键如果打得好。还能赚钱!



    而且一个球可以有十个人一起玩,那可真是太妙了。



    只要有人喜欢看,那么就有市场!看的越多市场越大!



    李世民见现场的人还没有少,反而更多。



    他也想要下场试试。试试看看打球是怎么样的感觉!



    有一种看着别人打球,自己又行了的错觉!实际上他一会儿会十分尴尬!



    李世民真的觉得自己又行了。



    于是,与程咬金说:“知节!陪我玩玩!看看这球怎么打?”



    “黄老爷这……这里恐怕不行!”



    程咬金指着边上的球场道。



    因为这里的都是高手,他们的水平实在是连入门都不是。



    他是在担心。担心两人会在这里丢人啊。有可能连球都碰不到,那也是尴尬。



    但是李世民却是一点都不害怕。一种这有什么的阵势。



    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啊。



    “怕什么?他们会吃我们?你怎么现在开始怕这怕那的!”



    “不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程咬金连忙说道,他想解释,但是李世民却是直接说:



    “那下场吧。我们开始吧!”



    “可是我们没有带球!”



    “他们不是有球吗?”



    李世民反道。



    说罢,他直接下到了球场之中。



    这刚到球场,与其他人一起玩,他们却是抢不到球。



    而且动作还略显笨拙。



    应该跳的,却是不跳。不跳的,直接乱来。真是十足的菜鸟级别的!



    球来了,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球远离自己。



    虽然是这样,但是他们却是乐此不彼。



    最后,总算是让他们拿到了球。



    这球一到他们手中,这两人感觉到自己就是天下无敌一般。



    学着刚才看到的球员的动作,往着篮筐砸了过去。



    这一砸,直接将篮筐给砸得哐当响。



    这一打,球又飞得老远。



    当人们想去抢的时候。



    程咬金速度贼快,直接抢了球。



    人们根本就没有机会。



    程咬金做出的动作与李世民一般。



    人们又想着去抢,但还是晚了一步。



    李世民先他们一步,他的身体素质变得及好。



    加上程咬金的体格亦是强壮。



    因此,两人竟然没有一会儿时间就霸占了球场。



    感觉整个球场就是两人的。



    球也在他们手中。



    所有人都不敢同他们抢夺篮球。生怕受伤。



    玩着玩着,大家都在边上休息了。



    还有人直接到了边上的半场玩。这两个人太过凶残了,他们招惹不起!都躲的远远的,生怕受伤了。



    当两人玩得正开心。



    这时李世民似乎看到了一个人。



    程咬金也看到了。



    “那不是红队的3号吗?”程咬金道。



    “是啊,是他!他来了!”



    李世民喃喃道。



    而后,3号竟然朝着他们走来了。



    这个3号看起来十分年轻。



    可能还不到18岁的样子。



    只见得他走向了李世民的所在。



    与李世民道:“这位兄弟,我看你的身体十分强壮,是一个当中锋的好料子,不如加入我们球队中吧?”



    李世民一听,心中一爽。



    看样子自己还是宝未老。



    他的体格现在还是十分好的。



    加上了永生药的药效正在不断的起作用。



    可是,这篮球自己并不懂。



    怎么加入?



    所以,他还是说道:“我只是刚接触到篮球,并不熟,所以就不敢答应了,万一让你们输了球。”



    “这个你不必担心,只要你答应,我会教你怎么打球,让你成为最棒的中锋!我文学部,将会获得总冠军!当然,你也不必太着急的答应。”



    “如果现在不答应,那你还教打球吗?”



    李世民又问。



    那人笑了笑。



    “可以啊。”



    他的笑容之中充满阳光。



    看着如此大方的青年人。



    李世民颇为感慨。



    “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姓骆,名宾王,字观光!”



    原来此人正是骆宾王,字观光,婺州义乌人。唐朝大臣、诗人,与王勃、杨炯、卢照邻合称“初唐四杰”。



    骆宾王出身寒门,其名(宾王)和字(观光)来源于《易经》中的观卦:“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七岁能诗,号称“神童”。相传《咏鹅》就是他七岁时所作。



    骆宾王之父官青州博昌县令,死于任所。父死后,他流寓博山,后移居兖州瑕丘县,在贫困落拓的生活中度过了早年岁月。



    不想却阴差阳错的来到了长安。



    而并且还进入了集团的文学部之中,为集团写文写诗。



    这时的李愔大概还不知道骆宾王竟然来到了集团中工作。



    如果知道的话,一定会好好的重用。



    毕竟这人可是一代诗豪啊。



    不是一般人可以当的。



    “骆宾王!名字不错!”



    “你叫什么名?”



    骆宾王问道。



    李世民想了想。



    “我姓黄名为第,第一的第,不是皇帝的第!”



    李世民又解释了道。



    “黄兄!那这是?”



    骆宾王指着程咬金,这令程咬金有些尴尬。



    再怎么的自己也是国公啊。



    更加是将军。



    对方怎么会不认识自己?



    可是看了看自己身上穿的,就明白了。



    今天他与李世民两人都经过了细心的打扮了。



    所以他看不出来也是正常不过的事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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